下级有抗诉权的,转下级审处理;(3)属于或者其他主管围的。 根据我国《宪法》3条、67条、104条及128条的有关规定,县级 以上政府、和由相应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产生并受 其监。
是唯一的法律监。所以,说享有监权没有错,但必有条件限制,即它仅通过。而对个案监案件的受理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对的监内容,一般都自行认定。近年来,“个案监”主要涉及的围为群众向诉的下列案件:1、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;2。
是没有监权的。代表作为权力的组成人员,代表的利和意志,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职权可以监吗,参加行使权力。其中主要拥有四权力即提。是合议制,对的监权属于这个整体地方有监权吗,只能以或其会名义集体行使。 “监”个案审理在地方组织法、代表法上都没有依据。前些年很红火的“个案监” 如接受监 ,随着。